关于印发2017年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秘〔2017〕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7年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6日
2017年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
调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根据《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群众满意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保障改善民生,采取务实措施,着力解决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良好形象,切实提升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二、工作安排
(一)调查动员阶段(11月10日至11月20日)。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制定2017年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全面部署2017年度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迎查工作。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单位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分别开展动员工作,并结合各自实际及上一年度考核结果,深入分析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制定群众满意度调查迎查工作方案。
(二)宣传走访阶段(11月21日至省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束之后)。
1.编印宣传资料。(11月26日前)
根据抽样调查内容,由县直各有关部门提供宣传资料(图片、文字),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编印宣传资料样本,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单位结合自自实际,编印2017年群众满意度调查宣传资料。
2.媒体宣传。(11月26日至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结束)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全县媒体宣传工作方案,撰写、摄制、编辑相关宣传专题。结合省、市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启动时点,合理安排时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手机报等媒体,加大宣传密度,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单位同步开展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宣传工作。
3.入户走访宣传。(11月26日至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结束)
各乡、镇政府及县卫计委、公安局、交通局、人社局、教体局、环保局等牵头部门要结合文明创建、慰问、扶贫、计划生育和民生工程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活动,进行全覆盖式入户走访,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向群众宣传、解释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开展的目的,正面宣传我县在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交通出行、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就医、收入增长、居住环境、社会治安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引导城乡居民热爱固镇,取得理解、支持。
(三)督查考核阶段(12月1日至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结束)。
1.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自查整改。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有关牵头部门根据入户走访情况、电话抽样调查汇总分析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梳理研究近期可提升形象的具体工作措施,逐条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细化明确解决问题的目标时限和责任人。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办好事、办实事活动,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提升群众满意度。
2.督查考核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县目标考核办、县效能办、县统计局等配合,通过明查暗访、集中测评等方式,对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领导机构,全力抓好政府目标管理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主要领导要对各辖区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负总责,站在一线、靠前指挥。
根据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具体责任明确如下:县直机关工委(效能办)牵头负责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满意度调查工作;县交通局牵头负责交通出行状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县教体局牵头负责教育现状满意度调查工作;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就业状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县民政局牵头负责社会保障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县卫计委牵头负责医疗、就医便利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县农委牵头负责个人、家庭收入及增长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居住地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社会治安状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单位要在工作推进方案中专项部署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重点工作成效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正面积极回应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三)强化督查考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列入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单位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值为3分,具体按照《2017年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考核办法》执行。县目标考核办要加强对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迎查工作督查,督查结果列入各单位本年度群众满意度考核分值。对群众满意度偏低,影响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县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附件:1. 2017年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7年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2017年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 琳(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徐 松(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郭曹之(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万双(县统计局局长)
汤 平(县交通局局长)
高新取(县人社局局长)
陈大鹏(县住建(规划)局长)
周继星(县财政局局长)
张朝鲁(县环保局局长)
刘小唯(县公安局政委)
刘现亮(县文广局局长)
赵纪龙(县农委主任)
单 明(县卫计委主任)
封金鹏(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大保(县教体局副局长)
左金培(城关镇镇长)
王 力(王庄镇镇长)
刘国强(新马桥镇镇长)
陈 雷(连城镇镇长)
强亚珍(刘集镇镇长)
魏奇袭(濠城镇镇长)
陈 鹏(石湖乡乡长)
邹光山(仲兴乡乡长)
周 彤(任桥镇镇长)
胡凤胜(湖沟镇镇长)
戴素芳(杨庙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郭曹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17年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考核办法
2017年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考核涉及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交通出行、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就医、收入增长、居住环境、社会治安等方面,为进一步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断提升干部工作作风,力争我县在市政府群众满意度调查中的满意率再次提升,依据市政府群众满意度测评办法,现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政府。
(二)县直牵头单位。
1.调查内容涉及的县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效能办)、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委、县行政执法局、县卫计委。
2.宣传工作涉及的重点县直单位:县委宣传部(媒体宣传)、县市场监管局(个体工商户等)、县金融办(金融机构)、县经济开发区(园区企业)。
(三)其他县直单位。
暂未列入量化考核的其他各县直部门。
二、考核内容
2017年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工作考核总分值为3分,其中电话调查2分、工作考核占1分。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乡、镇政府。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职责明确(0.1分。没有建立组织的,扣0.05分;责任不明确的,扣0.05分)。
2.制定满意度调查迎查总体工作方案(0.1分。没有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的,不得分)。
3.召开部署动员会议,细化、分解、落实责任(0.1分。没有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的,扣0.05分;未进行责任细化分解的,扣0.05分)。
4.落实县统一部署,强化正面宣传。其中:制定宣传方案,印制宣传资料并积极开展宣传工作(0.3分。未制定宣传方案的,扣0.1分;未印制宣传资料的,扣0.1分;未开展宣传工作的,扣0.1分)。
5.针对满意度调查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梳理研究近期可迅速提升形象的具体工作措施(0.2分。未逐条梳理分析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的,扣0.1分;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达到提升形象效果的,扣0.1分)。
6.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并取得良好效果(0.2分。未进行任务细化分解的,扣0.1分;未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的,扣0.1分)。
(二)县直牵头单位。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职责明确(0.15分。领导不重视,扣0.05分;没有建立组织的,扣0.05分;责任不明确的,扣0.05分)。
2.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满意度调查迎查工作方案(0.15分。未制定工作方案的,不得分)。
3.县直牵头部门召开本系统、本单位部署动员会议,细化、分解、落实责任(0.1分。没有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的,扣0.05分;未进行责任细化分解的,扣0.05分)。
4.落实县统一部署,强化正面宣传,制定宣传方案,印制宣传资料并积极开展宣传工作(0.3分。未制定宣传方案的,扣0.1分;未印制宣传资料的,扣0.1分;未开展宣传工作的,扣0.1分)。
5.及时、高质量向县提供部门满意度调查迎查工作有关图片、具体工作举措及取得实效材料。(0.1分。未及时提供材料的,扣0.05分;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扣0.05分)。
6.针对本单位、本系统满意度调查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梳理研究近期可迅速提升形象的具体工作措施(0.2分。未逐条梳理分析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的,扣0.05分;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达到提升形象效果的,扣0.05分;各牵头部门承担的满意度调查影响全县目标考核成绩的,扣0.1分)。
(三)其他县直单位。
暂未列入量化考核其他各县直部门的群众满意度工作考核分值基础分为牵头县直部门平均分,考核组通过对暂未列入量化考核其他各县直部门方案制定、宣传、整改提升等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查阅资料后,对基础分进行酌情加减分,纳入2017年度目标考核分值。
暂未列入量化考核其他各县直部门要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和各自工作实际,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放到群众满意标准上来,彻底解决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方面不作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以高度的行动自觉,转变工作作风,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群众工作。
三、考核方式
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结束前,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县目标考核办、县效能办、县统计局等配合,对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部门开展督查考核,督查考核得分纳入县政府对相关部门2017年度目标考核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