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
事项名称 | 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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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
申请条件 | 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发证日期、发证机关名称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
办理材料 | (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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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
办事时限 | 即时办结 |
收费标准 | 0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552-6028766 |
其他 |